第一社大團體意外保險作業規則
114.1113
一、 說明為提升社區大學學員上課期間基本保障,依【高雄市政府委託辦理社區大學行政契約書】規定,高雄市七所社區大學自民國 114 年秋季班起,學員在學期間須參加學員團體意外保險,保費由學員負擔。
二、 適用對象
- 承保年齡 15 歲以上,未滿 79 歲。
- 報名春、秋學期課程學員、課程助教、自主性社團社員等。
- 當學期開課講師納入團保,費用由本校負擔。
- 因個人原因或不符合投保年齡而不投保,須簽立「不納保切結書」。
- 報名截止日後經本校同意插班報名,不予投保,須簽立「不納保切結書」。
- 未投保且不簽立「不納保切結書」,恕無法受理課程報名。
- 依社大開學日起算 5 個月,不限時間、地點。
- 意外醫療理賠實支實付,上限 1 萬元;意外身故或失能 60 萬元。
- 辦理理賠須提供診斷書正本、醫療收據正本或醫療院所蓋章副本。
- 保險費按月計算,1 個月 43 元,至多不超過 5 個月。
- 以整學期 5 個月計算為原則,開學第一個月後報名按月計算。
| 開學前報名 | 開學第一個月報名 | 開學第二個月 至報名截止日 |
報名截止日起 |
| 215 元 開學日起享有保障 |
215 元 報名日起享有保障 |
172 元 報名日起享有保障 |
不受理報名 |
五、 退保(費)期限
- 12 週次以內課程,開學第三週次起無法退保(費)。
- 18 週次以內課程,開學第五週次起無法退保(費)。
- 可退課程期限內,保費全額退還;開學第五週次起不退保險費。
| 開學第四週第一天 | 開學第二個月 | 報名截止日起 |
| 提供投保名單給保險公司 | 提供加、退保名單給保險公司 | 不受理保險作業 |
- 在兩間社大以上投保者,依據保險公司收件時間認定由哪間社大投保,並通知另一間社大退保(費)。
- 申請流程
| 1 | 2 | 3 | 4 |
| 備齊資料 | 至社大填寫申請表 | 自行寄送資料 | 保險公司受理 |
| 詳見下方注意事項 | 河濱、福東校區皆可 | 詳見下方收件資訊 | 受理後以簡訊通知 如有問題會電話聯絡 |
- 注意事項
- 請於意外發生2年內提出申請
- 準備資料
- 理賠申請表(如填寫有誤,可塗改修正)
- 診斷證明書正本
- 醫療單據(副本需蓋醫院章)
- 存摺影本
- 寄送資訊
- 收件人:鑫生通訊處 李葉發 先生
- 收件人電話:0928225839
- 收件地址:(10041)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4號5樓C室
- 寄件人:請於姓名後括號備註「第一社大理賠申請」
八、 「不納保切結書」資料管理,留存 2 年後作廢。
作業規則及相關表單資料整理如下,可自行下載使用。
- 保險作業規則:第一社大團體意外保險作業規則
- 不納保切結書:不納保切結書
- 檔案下載:https://www.khcu.com.tw/download/3/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