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06月16日更新
收費辦法 ※依據〈高雄市社區大學收退費基準辦法〉
※費用計算:(新生註冊費)+報名手續費+場地費+學分費(保證金) +保險費 +(另收雜費)
項目 | 說明 | 費用(元/單位) | |
新生註冊費 | 首次報名收取 | 100/學期 | |
報名手續費 | 每學期收取 | 100/學期 | |
場地費 | 校本部、福東國小支社大專用教室,不同校區個別收費。 | 100/學期 | |
社區分班場地,依實際使用情形收取。 | 參見課程資訊 | ||
學分費 | 1學分1,000元,以此類推;保證金以1,000元為原則。 | 1,000/學分 | |
保險費 | 春、秋學期投保團體意外險,以一學期5個月計算。 | 215/學期 | |
冷氣費 | 校本部、福東國小之社大專用教室,以班級為單位收費。 (估算基準以每人每學分冷氣費150元為上限) |
100/時 | |
校本部、福東國小,非社大專用教室。 | 100/學分 | ||
雜費 | 包含講義材料費、書籍費等其他費用,開課後由班級統一收取。 | 參見課程資訊 | |
旁聽費 | 未額滿課程,開課第一週次免費旁聽;第二週次起,須經本校同意並完成繳費。 | 250/週次 |
退費規定 ※依據〈高雄市社區大學收退費基準辦法〉
- 本校之故停開課程者,全額退還已繳納費用。
- 不可抗力之災害或不可歸責於本校之情事,導致停課,或調整上課方式,退費依退費期限辦理。
- 學員之故退選課程者,新生註冊費、報名手續費,不予退還;其他依下列退費期限辦理。
- 週次定義:以上課時間為基準,一週一次(堂);一週次至多3小時;全天課程則視為二週次。
退費期限:
- 18週次課程:開課前及開課二週次內申請,全額退費;第三週次起申請退還7成;第四週次起申請退5成;第五週次起不退費,保險費亦同。
- 12週次以內課程:開課前及開課一週次內申請,全額退費;第二週次起申請退還5成;第三週次起不退費,保險費亦同。
- 保證金課程:開課前及開課一週次內申請,全額退費;第二週次起不退費,保險費亦同;學期結束後,核算出席時數超過五分之四者,將退還保證金。
- 經向本校申請退選日起7天內應完成退費手續,逾期視同放棄。